北京职务犯罪律师
2026-09-17北京专门处理冤假错案律师
企业主最怕的一句话
先刑事立案再谈还款
文/蒋亚平律师(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)
你经营一家公司,做了十几年。
账上有欠款,有纠纷,有官司。
这都正常。
但有一天,你接到一个电话:
“你被刑事立案了。”
你懵了。
“我不是民事纠纷吗?怎么变刑事了?”
对方说:“你先刑事立案,再谈还款。”
你更懵了。
“这不是拿枪逼我还钱吗?”
我是蒋亚平,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北大法学院出身,十几年办刑事辩护、刑民交叉、申诉再审、最高法最高检抗诉案件。
今天想跟你说句实话:
企业主最怕的,不是亏损,不是官司,是“先刑事立案,再谈还款”。
一、什么叫“以刑压民”
“以刑压民”,是刑民交叉案件里最毒的一种操作。
意思是:
明明是民事纠纷,对方不通过民事诉讼解决,而是通过刑事报案,让公安介入,把你抓起来。
为什么要这么做?
因为刑事立案比民事起诉快。
因为刑事拘留比财产保全狠。
因为“抓人”比“发传票”更有压迫感。
对方的目的,不是“要个公道”。
是“让你怕”。
你怕了,你就还钱。
你不还,你就进去。
这就是“以刑压民”。
二、最常见的“以刑压民”,是这四种
我办刑民交叉案件这些年,发现“以刑压民”最常见的是这四种:
第一种:欠钱不还 → 合同诈骗
你欠供应商货款,暂时周转不开。
你说了:“下个月还。”
对方不答应。
直接报案:“他合同诈骗。”
公安立案。
你被拘留。
对方说:“还钱,我就撤案。”
你可能会问:“欠钱不还,不是民事纠纷吗?”
对。
但对方报案时,不会说“他欠钱不还”。
会说:“他以虚构项目为由,骗取我公司货款,涉嫌合同诈骗。”
公安立案了。
你进去了。
你手里有合同,有发货记录,有对账函。
但你在看守所里,没法调卷,没法举证。
这就是“以刑压民”最狠的地方:
你还没机会说理,人先进去了。
第二种:股东吵架 → 职务侵占
你和合伙人闹翻了。
他管财务,你管业务。
公司账上有一笔钱,你转给了供应商。
合伙人报案:“他职务侵占。”
公安立案。
你被拘留。
合伙人说:“把钱还回来,我就撤案。”
你可能会问:“那笔钱是公司货款,转给供应商,不是正常经营吗?”
对。
但合伙人报案时,不会说“他转给供应商”。
会说:“他利用职务便利,将公司资金占为己有。”
公安立案了。
你进去了。
你手里有转账记录,有供应商合同,有公司账本。
但你在看守所里,没法解释。
这就是“以刑压民”的第二种形态:
把正常的经营行为,包装成犯罪。
第三种:工程结算争议 → 挪用资金
你承包了一个工程,甲方欠你工程款。
你等不及,从公司账上先挪了一笔钱发工资。
甲方报案:“他挪用资金。”
公安立案。
你被拘留。
甲方说:“把工程款结清,我就撤案。”
你可能会问:“我挪的是自己公司的钱,发的是自己工人的工资,怎么是犯罪?”
对。
但甲方报案时,不会说“他发工资”。
会说:“他未经公司同意,擅自挪用公司资金,归个人使用。”
公安立案了。
你进去了。
你手里有工资表,有工人签字,有工程合同。
但你在看守所里,没法证明。
这就是“以刑压民”的第三种形态:
把资金周转的困难,包装成犯罪故意。
第四种:融资返本付息 →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
你公司缺钱,找朋友借了钱,承诺给利息。
后来还不上。
朋友报案:“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。”
公安立案。
你被拘留。
朋友说:“还本付息,我就撤案。”
你可能会问:“我找朋友借钱,不是民间借贷吗?”
对。
但朋友报案时,不会说“他借钱”。
会说:“他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,承诺还本付息,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。”
公安立案了。
你进去了。
你手里有借条,有转账记录,有还款计划。
但你在看守所里,没法解释。
这就是“以刑压民”的第四种形态:
把民间借贷,包装成非法集资。
三、为什么“以刑压民”能得逞
你可能会问:“公安就这么好骗吗?他说立案就立案?”
不是公安好骗。
是刑事立案的门槛,比你想的低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:
“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、控告、举报和自首的材料,应当按照管辖范围,迅速进行审查,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,应当立案。”
注意关键词:
“认为有犯罪事实”。
不是“确有犯罪事实”,是“认为有”。
对方报案时,只要提供一些“像犯罪”的材料,公安就可能立案。
比如:
- 合同 + 转账记录 + “他没履行” → 像合同诈骗
- 公司账 + 转账记录 + “他转走了” → 像职务侵占
- 借条 + 利息承诺 + “他还不上” → 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
公安立案了。
你进去了。
后面的事,就是“先刑事立案,再谈还款”。
四、被刑事立案后,最忌讳的三种做法
很多企业主被刑事立案后,慌了。
一慌,就做错事。
一做错事,就真的“像犯罪”了。
第一种:马上还钱
你怕了。
对方说“还钱就撤案”。
你马上转账。
但你不知道:
一旦还了钱,就等于“承认了犯罪事实”。
公安说:“他退赃了,说明他确实拿了。”
法院说:“他退赃了,说明他认罪态度好。”
你本来可能无罪。
一还钱,变成“有罪但退赃”。
第二种:马上跑
你更怕了。
听说公安要抓你,你跑了。
但你不知道:
一旦跑了,就等于“畏罪潜逃”。
公安说:“他跑了,说明他心虚。”
法院说:“他逃跑,说明他知道自己有罪。”
你本来可能无罪。
一跑,变成“有罪但潜逃”。
第三种:马上找人“平事”
你听人说“北京有关系”,花了几十万找“能人”。
“能人”说:“没问题,我帮你撤案。”
但你不知道:
“能人”可能只是收了钱,然后消失。
或者“能人”真的去“打招呼”,但把案子弄得更复杂。
你本来可能无罪。
一找人,变成“花钱平事,说明他心里有鬼”。
五、被刑事立案后,正确的做法是这四步
第一步:别慌,先搞清楚“罪名”是什么
公安立案,会给你一个罪名。
你要搞清楚:
- 罪名是什么?
- 立案依据是什么?
- 对方报案时提交了什么材料?
这些,你可以通过律师去了解。
律师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你,可以查阅立案材料,可以了解公安掌握的证据。
第二步:别急着还钱,先固定“民事纠纷”的证据
你手里有合同,有转账记录,有对账函,有微信聊天记录。
这些,都是证明“这是民事纠纷,不是刑事犯罪”的证据。
你要做的,不是还钱。
是固定证据。
比如:
- 把合同、转账记录、对账函全部复印备份
- 把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保存
- 把证人联系方式整理好
这些证据,将来是你“无罪”的底牌。
第三步:找律师,提交“不构成犯罪”的法律意见
律师可以帮你做一件事:
向公安提交《关于XXX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》。
这份意见书,不是“我冤”。
是:
- 涉案款项系双方真实借贷,有借条、转账记录为证
- 双方存在真实合同关系,有合同、发货记录为证
- 涉案资金用于公司经营,有银行流水、供应商合同为证
- 本案系民事纠纷,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
公安收到这份意见书,可能会重新审查。
如果确实不构成犯罪,公安会撤案。
第四步:如果公安不撤案,申请检察院监督
如果公安坚持不撤案,你可以通过律师,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:
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,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,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,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。”
反过来,如果你认为“不应当立案而立案”,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。
检察院如果认为公安立案错误,会通知公安撤案。
六、为什么选蒋亚平律师
你可能想问:
“蒋律师,你凭什么接我的案子?”
我不跟你吹“关系”。
我跟你讲三件事:
第一,我办刑民交叉案件。
这不是普通刑事辩护。
这是“民事纠纷”和“刑事犯罪”的边界问题。
我办过大量“合同诈骗 vs 民事违约”“职务侵占 vs 股东争议”“非法吸存 vs 民间借贷”的案件。
我知道:
哪些“像犯罪”的行为,其实是民事纠纷。
哪些“民事纠纷”的包装,其实是犯罪。
第二,我调卷。
很多律师接案,只看判决书。
我接案,先调全套卷宗。
庭审笔录、证据目录、质证意见、鉴定报告、送达回证,一份不落。
因为我知道,判决书里“说理不足”的地方,都在笔录里。
第三,我写“法律语言”。
你心里是“我冤”。
我帮你翻译成:
“本案系民事纠纷,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,属于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不应当立案的情形。”
你拿着这句话去跟公安沟通,公安才会认真看。
你拿着“我冤”去跟公安沟通,公安看都不看。
七、写在最后
企业主最怕的,不是亏损,不是官司。
是“先刑事立案,再谈还款”。
但你要记住:
刑事立案不是终点。
是起点。
它说明:
对方选择了“用枪逼你还钱”的方式。
你要做的,不是怕。
是让公安看到:
这不是犯罪,是民事纠纷。
道法并举——
道,是你心里那点不肯糊弄的干净;
法,是我们还能在卷宗、法条、庭审、类案里把它说出来。
你要清白,我不能给你许愿。
但我能帮你把“清白”从情绪里拽出来,
写进法条、写进卷宗、写进类案里。
咽不下这口气,就别咽。
把它变成法律意见书里的第一行字。
蒋亚平律师 · 冤错案件评案入口
如果你符合下面任意一条:
- 一审二审都输,但觉得“关键证据没被采纳”
- 家人被定刑,但口供和客观证据对不上
- 民事案“名为借贷/股权/工程,实为别的东西”
- 企业主被刑事立案,怀疑“以刑压民”
- 判决生效了,但新证据出现了
- 申诉被驳,不知道检察监督怎么写
你可以把材料整理好,找我评一次。
委托流程:
第一步:交“案件摘要”
发这 5 项:
- 什么案子(刑事/民事/行政/执行)
- 现在到哪一步(一审/二审/再审驳回/刑满释放/检察不支持)
- 原判决结果
- 你觉得“冤在点”
- 现有材料清单(判决书、笔录、合同、流水、拘留证、再审裁定等)
第二步:初筛(1–3 个工作日)
团队看材料是否属于:刑事冤错/刑民交叉/民事再审/检察监督/最高法最高检申诉抗诉。
不属纠错赛道、纯情绪不满、超过救济可能且无新线索的,直接说“不接”。
第三步:预约面谈/视频评案
北京本地来京师律师大厦;外地可视频。
带齐:判决书、裁定书、庭审笔录、证据材料、前律师文书、申诉材料。
蒋亚平律师当面说三句话:你冤在哪一页;有没有新证据/程序破口;值不值得再打、打哪条路。
第四步:出具《案件纠错可行性分析报告》
不是营销话术,是:原裁判事实断裂点、证据链漏洞、法律适用偏差、再审/申诉/检察监督/国家赔偿路径、成本、周期、风险、底线。
第五步:签委托
分阶段可谈:①阅卷+分析报告 ②再审/申诉申请书 ③检察监督 ④听证代理 ⑤国家赔偿 ⑥最高法/最高检层报。
不包赢,只包:卷宗翻透、类案查全、文书写硬、程序走对。
第六步:进场办案
调卷、补证、类案检索、专家论证(重大案)、提交再审/申诉/监督、跟进听证、对接办案机关、回复家属。
第七步:复盘与后续
改判/发回/抗诉/赔偿/澄清公告/企业合规修复/名誉恢复方案。
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蒋亚平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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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保证翻案。
但我保证:你过来,我先把“冤在哪一页”指给你看。
看得清,才告得动;告得动,才配叫——道法并举,只要清白。
(本文为蒋亚平律师团队原创普法与案件交流文章,不构成具体案件法律意见。个案需调卷、面谈、签署委托后出具正式法律分析。)【AI辅助生成】
